通報日期:2025-11-05
一、時間:114年12月11日(星期四)下午2時至4時
二、地點:臺北校區L棟2樓大會議室/高雄校區C棟3樓國際會議廳(北高視訊)
三、課程主題:「正視校園性別事件,攜手營造友善校園」--從行政法、民法與刑法出發,談校園性別事件的法律責任與程序
四、主講人:王翠蘭老師(輔仁大學全人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、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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︎依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第16條及教育部113年11月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5276號函規定,為強化大專校院教職員工對校園性別事件之認識與理解,每學年度應完成至少2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訓練。
︎本次課程將聚焦於師生性平教育核心議題——師長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性關係,並嚴禁利用職權或權勢與成年學生建立親密關係。同時,將從行政、民事與刑事三法的角度,剖析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流程、權益保障及申訴處遇實務,協助教職員工深化法規認識,共同營造安全、平等與友善的校園環境,確保師生的權益與尊嚴。
課程認列114學年度教師評鑑【校級重要活動】。